北京卓锐品牌汽车内饰材料燃烧试验装置的试验步骤及标准上的要求
鑫生卓锐QCS-3型汽车内饰材料燃烧试验装置,根据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的规定技术要求而设计的,同时符合汽车安全技术法规FMVSS 571.302等标准规定的模拟燃烧性能安全试验项目、德标DIN752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及TL1010《汽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的相关要求,用于鉴别轿车、多用乘客车、载货汽车和客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
燃烧箱的试验步骤
1.当面板上温度仪表的温度显示在30℃以下的时候才能进行试验。
2.将事先预处理过的试样取出,把表面起毛或簇绒的试样放在平整的台面上,用梳子在起毛面上沿绒方向平整梳两次,并将暴露面向下装在试样夹上(当试样长度小于规定尺寸时,应将试样置于试样夹上金属网的中间处)。
3.接通电源、气源,将施焰时间设置为15S,续燃时间设置为9999 秒。
4.按点火键,燃气继电器打开,灯口上方开始打火,点着本生灯后,调节本生灯底部的螺母,关闭本生灯的空气进气口,调节火焰38mm,在做实验前至少稳定燃烧1min,关闭燃烧室门。将试样夹推进燃烧室内。
5.试样自由端在火焰中引燃15s后,燃气阀会自动关闭。
6.观察火焰根部通过测量点的一瞬间按计时开始键,注意观察燃烧较快一面的火焰传播情况及燃烧熔融物状况。
7.当火焰达到终测量点或者火焰中途熄灭时,按计时停止键。若火焰中途熄灭,应测量燃烧距离。燃烧距离是指试样表面或内部已经烧坏损毁的部分。
8.如果试样在接触火焰15s之后不能燃烧,或当火焰到达测量点之前就已熄灭,无时间可记,则其燃烧速度均记为0mm/min。试验结束后应关闭电源、气源、对燃烧箱试样夹进行必要的维护,按通风键,将燃烧箱内烟气排出。
9.燃烧速度V(mm/min)按下式计算: V=60*(L/T)
式中:L---燃烧距离mm;
T---燃烧距离
L---所用的时间,S。
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必须满足5.1-5.3要求之一
1.不燃烧;
2.可以燃烧,但燃烧速度不大于100mm/min,燃烧速度的要求不适用于切割试样所形成的表面。
3.如果从试验计时开始,火焰在60s内自行熄灭,且燃烧距离不大于50mm,也被认为满足5.2的燃烧速度要求。
北京鑫生卓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