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的试验过程
点击次数:1365 更新时间:2019-04-18
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适用于照明设备、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电气连接件和辅件等电工电子产品及其组件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可供塑料工业、检验部门和科研单位使用。
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试验过程
1. 启动抽风机,将燃烧箱内的废气排出,时间约为2~3分钟,注意抽风过程中需把钢化玻璃门打开(往上拉)。
2. 在试样上端6mm部位夹紧试样,使试样垂直放置。将喷灯垂直放置,在喷灯灯口上插入随机配送的火焰规,调节支架(左\右)以及喷灯的位置(前\后)使其在同一直线上。再调节支架的(上\下方位,通过旋动支架下方的旋钮实现),使火焰量规的正好与试样的底端相接触。取下火焰规。
3. 将铺好棉花的棉花托盘放置在燃烧喷灯的正下方,即试样的正下方。
4. 移开喷灯,使其远离试样,用随机配送的点火器点燃喷灯(注:此前,火焰的以及功率已调整好,若换气源、装置或对实验数据产生疑问的时候,请先重新校准火焰!)。
5. 重新将喷灯移向试样,以试样的底缘的中点为中心供火,使得喷灯的顶部位于试样下端,并在该位置保持10±0.5s,必要的话移动喷灯或调整支架,以便对试样的长度或位置的任何变化作出反应。如果在供火期间试样滴下熔融或燃烧的物质,倾斜喷灯大至45°,并将试样下的喷灯撤离足够的距离,以免熔融或燃烧的物质滴入喷灯的喷火管中,同时不顾熔融物质的滴流,保持喷灯顶部的中点与试试样残余部分之间10±1mm的间距(调节支架以及喷灯)。对试样供火10±0.5s后,立即以约300mm/s的速度撤离喷灯至离试样至少150mm的位置,同时开始测量余焰时间t1(秒),记录t1的数值。
6. 一旦试样的余焰熄灭(即使喷灯尚未撤离至距试样150mm的位置),立即将喷灯置于试样下面并使试样保持在距试样残余部分10±1mm的位置上又供火10,必要的话移开喷灯避开滴落的物质。此次对试样供火后,立即以约300mm/s的速度撤离喷灯至离试样至少150mm的位置,同时开始测量余焰时间t2(秒)和余辉时间t3,记录t2和t3的数值。
7. 注:如果肉眼很难辨别燃烧和发光,将一团约50mm见方的吸水性棉团放在有疑问的区域并用镊子压紧,如果棉团燃烧说明该区域是燃烧段。?如果在任何一次供火时试验火焰熄灭,抛弃该试样,另取试样做试验。另外的是试验火焰熄灭如果是放气直接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立即重新给喷灯点火并向试样供火直至总供火时间达到10±0.5s。
8. 数据记录:记录如下各项数据:
A.次供火后余焰时间t1
B.每二次供火后余焰时间t2
C.第二次供火后余辉时间t3
D.试样是否延燃至夹持装置部位
E.试样是否滴下点燃棉层的燃烧颗粒